关于领取《商品房购销合同》等事宜的通知
来源: 教工住宅新区领导小组 时间:2006年06月19日 浏览量:
各位教职工:
一、于2006年5月30日前签订的《商品房购销合同》已经鉴证,请到教工住宅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(招待所211室)领取。
二、请参加第三次购房,尚未签订《商品房购销合同》的教职工务必于2006年6月20日下午5:00前到中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,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。(地点:江滨西路51号联通大厦20楼,电话:3117009)
特此通知。
爱游戏教工住宅新区领导小组
二○○六年六月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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